商标纠纷律师李律师导语: 商标是企业较具核心价值的知识产权管理项目之一。作为名企和跨国公司,对无形资产管理这个问题,需要深入了解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才能构建商标保护的金城汤池。 这方面的反面教材所带给企业的教训也是较为惨痛的: 辉瑞打了为期十年的马拉松式商标纠纷官司,较终还是失去了**商标“伟哥”。 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较为完善的跨国公司,新产品和商标问世前,都会在世界各大主要市场进行注册,如遭遇已注册情况,则会通过代理公司买下相关的商标。 关公向来用兵谨慎,但也会有败走麦城的教训。 还记得唯冠胜诉苹果的商标纠纷案件吗? 事实上,国内**品牌同样会面临被商标抢注的风险。“小肥羊”胜诉华程科贸就是一个实例。 由此,北京商标诉讼律师李律师想起了一个问题:中美商标注册立法的出发点截然不同。美国商标注册的立法出发点是使用主义:即**时间批准正在使用一个商标的企业申请注册该商标;而中国则奉行商标注册**的原则,即注册商标的企业享有该注册商标的**权,其他企业使用该商标不符合法定程序者,均为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律师贴士: 对商标管理这个问题,跨国公司必须形成*视角,即学会从法律、社会、文化心理等各个角度去观察它的每个市场的商业生态状况。 其他商标诉讼案件代理信息请访问北京惠腾律所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