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法》规定:侵犯**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权授予之前**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是**权人于**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人民共和国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解释中规定;“侵犯**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人或者利 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越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之时仍在继续,在该项**权的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人 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也就是说,权利人在两年时效之后提起诉讼,如果该**权在有效期 内,人民法院仍应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要求可从提起诉讼之日起向前推两年计算,即**过两年部分不予支持,两年规定时效之后的仍应判决,以确保**人 的权益和对侵权者的惩罚。 诉讼时效,是确保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的时间规定,越过规定的诉讼时效,权利人的请求得不到支持,侵权人也不会因侵权而受到 制裁,两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计算的起算日期便成了关键,在**法及**解释中都明确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计算。 法律中规定的知道,是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侵权行为发生,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而应当知道是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侵权行为在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由于主观上的大意而没有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过后知道了也应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产生之日计算诉讼时效。如两年前侵权人就侵权产品 公开广告或参加展销,由于权利人主观上的过错没有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两年后知道了,其**侵权诉讼时效仍应从两年前起算。 高/index.php?m=view&a=index&aid=515专注知识产权,从申请注册到维权诉讼,全面解决您的知识产权问题!